关于开展2025年度服务地方业绩统计的通知

发布者:服务地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2-0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办法》(湖院党发〔20253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服务地方业绩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1.二级学院考核内容请参考湖州学院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办法》(附件1),请按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填写《2025年服务地方业绩统计汇总表》(附件2),相关表格所列信息项填写完整、不得重复填报。

2.业绩统计时间周期:20251月1日-202512月10日。

3.所有业绩申报请提供清晰版支撑证明材料其中推进“兴湖州”三年行动或“2025年‘兴湖州’九大重点工程”具体案例请提供案例支撑,案例格式请参考附件3

二、报送方式

1.报送截止时间:202512月10星期三17:00前。

2.电子版材料报送:《2025年服务地方业绩统计汇总表》(附件2)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wdf@zjhzu.edu.cn或者通过浙政钉发送至服务地方发展处

3.纸质版材料报送:《2025年服务地方业绩统计汇总表》(附件2)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和支撑材料一并报送至服务地方发展处(12号楼320办公室)。

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0572-2112108

附件1:湖院党发〔2025〕32号中共湖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学院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服务地方业绩统计汇总表.xlsx

附件3:推进“兴湖州”工作具体案例.docx

 

                              服务地方发展处

                               2025年12月3日


服务地方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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