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服务地方业绩统计的通知

发布者:服务地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2-0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办法》(湖院党发〔2025〕3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服务地方业绩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1.二级学院考核内容请参考《湖州学院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办法》(附件1),请按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填写《2025年服务地方业绩统计汇总表》(附件2),相关表格所列信息项填写完整、不得重复填报。

2.业绩统计时间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10日。

3.所有业绩申报请提供清晰版支撑证明材料,其中推进“兴湖州”三年行动或“2025年‘兴湖州’九大重点工程”具体案例请提供案例支撑,案例格式请参考附件3。

二、报送方式

1.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17:00前。

2.电子版材料报送:《2025年服务地方业绩统计汇总表》(附件2)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wdf@zjhzu.edu.cn或者通过浙政钉发送至服务地方发展处。

3.纸质版材料报送:《2025年服务地方业绩统计汇总表》(附件2)请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和支撑材料一并报送至服务地方发展处(12号楼320办公室)。

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0572-2112108。

附件1:湖院党发〔2025〕32号中共湖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学院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服务地方业绩统计汇总表.xlsx

附件3:推进“兴湖州”工作具体案例.docx

 

                              服务地方发展处

                               2025年12月3日


服务地方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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